【濟眾十綱】
◎ 明‧袁了凡(1533~1606)
一、與人為善。
二、愛敬存心。
三、成人之美。
四、勸人為善。
五、救人危急。
六、興建大利。
七、捨財作福。
八、護持正法。
九、敬重尊長。
十、愛惜物命。
【一心清淨】
為善而心不著善,
則隨所成就,皆得圓滿。
心著於善,
雖終身勤勵,
止於半善而已。
譬如以財濟人,
內不見己,外不見人,
中不見所施之物,是謂三輪體空,是謂一心清淨;
則斗粟可以種無涯之福,一文可以消千劫之罪。
倘此心未忘,雖黃金萬鎰,福不滿也。
──選自《了凡四訓》
【因果不昧】
◎ 明‧袁了凡(1533~1606)
一時勸人以口,
百世勸人以書,
功德悉皆無量,
為善最樂。
五戒可保人身,
十善可生天界,
因果決定不昧,
讀書有益。
【為物立則 】
勿以己之長而蓋人,
勿以己之善而形人,
勿以己之多能而困人。
收斂才智,
若無若虛;
見人過失,
且涵容而掩覆之。
一則令其可改,
一則令其有所顧忌而不敢縱。
見人有微長可取,小善可錄,翻然捨己而從之,且為豔稱而廣述之。
凡日用間,發一言,行一事,全不為自己起念,全是為物立則。
此大人天下為公之度也。
──選自《了凡四訓》